德阳市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材料有哪些?
导语 机动车登记证需要补领或者换领的注意啦!这些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你都清楚吗?详细流程已发布!
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损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已满;
(四)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或者更正,应当在申请登记前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申请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三)但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四)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原件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五)申请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交回原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