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满足相应条件即可申请公租房。
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1.申请人登记为德阳市市区城镇区域居民户口满5年;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米(含16平米)。
德阳市市区低保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登记为德阳市市区城镇区域居民户口满5年;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米(含16平米)。
德阳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登记为德阳市市区城镇区域居民户口满5年;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米(含16平米)。
德阳市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登记为德阳市市区城镇区域居民户口满5年;
2.本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德阳市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家庭人均年收入按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来确定,上年度德阳市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国家统计局德阳调查队发布的数据为准);
3.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产权住房、其他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德阳市市区新就业无房职工:
1.具有普通高中、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2.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不含5年);
3.已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须有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签订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并缴纳社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具有进入单位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德阳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其他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1.户籍在德阳市市区范围以外;
2.在德阳市市区内工作并实际居住均满2年,实际居住时限以公安机关警务综合平台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时间起算;
3.本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德阳市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
5.截止申请之日连续在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6.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德阳市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其他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注意:共同申请人是指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以及与提出申请的监护人共同生活的被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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