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市区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导语 德阳市市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小编为大家整理好了相关内容,详见正文。

  德阳市市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一)具有普通高中、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二)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不含5年);

  (三)已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须有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签订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并缴纳社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具有进入单位的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德阳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其他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德阳市住建局书面提出(不受理个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若共同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由其出具书面承诺书并捺印;

  (二)书面申请书,申请单位在申请时须明确入住人员;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证;

  2.单身的,须出具婚姻情况书面承诺书;

  3.离异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多次离异的,应提供每一次的离婚材料);

  4.丧偶的,须提供丧偶相关证明;

  (五)申请人的学历证明;

  (六)申请经批准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与德阳市住保中心签订三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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