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导语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该政策有效期到2027年底。申报和开票等注意事项详见正文。

  一、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政策内容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该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三、享受条件

  1.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 纳税期限。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开票注意事项

  1.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申报注意事项

  季销售额超过3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

  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若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具体为: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非“个体”的,填写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的,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六、详细计算公式表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如何规定?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

  3.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4.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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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月还是按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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