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报销政策

导语 德阳市民在省内异地就医时执行德阳市的支付政策,德阳市支付范围。在省外就医时,执行德阳市的支付政策,就医地支付范围。

  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费用时,

  省内执行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诊疗项目范围及其支付标准,

  省外则执行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诊疗项目范围及其支付标准,而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等则按参保地的政策执行。

  德阳市参保人在完善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其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德阳市同等级医院标准执行;按规定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其住院起付标准在德阳市同等级医院起付标准基础上上浮50%,报销比例在同等级医院报销比例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

  德阳市参保人在成都、资阳与德阳毗邻地区取消异地就医备案的56家定点医院(点击查看)就医时,视同在参保地本地定点医院就医,不需要异地就医提前备案,实行医疗费用直接联网结算,起付线和个人报销比例与参保地同等级医院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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