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机(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及处罚规定

导语 无证驾驶,处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改拼装,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登记备案上路,处50-100元罚款等。

  违法行为

  1、针对电动三轮车车主,改拼装车辆、非法营运或其它违法行为;

  2、针对电动四轮车车主,无牌无证驾驶、非法营运或其它违法行为;

  3、针对人力客运三轮车违反限行规定、非法加装动力装置、驾驶人力客运三轮车超员。

  处罚规定

  1、无证驾驶,处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改拼装,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3、未按规定登记备案上路,处50-100元罚款;

  4、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可处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2倍的罚款。

  (或交通执法人员依据规定进行处罚:非法营运处5000-3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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