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机(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及处罚规定
导语 无证驾驶,处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改拼装,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登记备案上路,处50-100元罚款等。
违法行为
1、针对电动三轮车车主,改拼装车辆、非法营运或其它违法行为;
2、针对电动四轮车车主,无牌无证驾驶、非法营运或其它违法行为;
3、针对人力客运三轮车违反限行规定、非法加装动力装置、驾驶人力客运三轮车超员。
处罚规定
1、无证驾驶,处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改拼装,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3、未按规定登记备案上路,处50-100元罚款;
4、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可处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2倍的罚款。
(或交通执法人员依据规定进行处罚:非法营运处5000-3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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