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个人垫付住院费用报销材料
导语 德阳市医保参保人员在德阳市辖区外医院住院治疗未联网结算的,由本人先行垫付费用,出院后提供资料详见正文。
德阳市医保参保人员在德阳市辖区外医院住院治疗未联网结算的,由本人先行垫付费用,出院后提供以下资料报销住院费用:
一、转诊转院人员:
本次住院收费发票、出院证明、医疗费用清单或处方、报账人员银行账户复印件、《转诊转院申请表》
二、异地居住人员:
本次住院收费发票、出院证明、医疗费用清单或处方、报账人员银行账户复印件、居住地暂住证复印件,未办理暂住证的提供本人(子女)房产证或居住地社区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材料;
三、外伤入院人员:
本次住院收费发票、出院证明、医疗费用清单或处方、报账人员银行账户复印件,填写《四川省省内异地就医外伤登记表》,建议提前准备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四、临时异地急症急诊人员:
本次住院收费发票、出院证明、医疗费用清单或处方、报账人员银行账户复印件、急症急诊证明或病历首页、入院记录。
(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城华西银行、邮储银行)
温馨提示:参加了其它商业保险的,请先行将所有单据复印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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